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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03 作者: 来源:

关于加强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管理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加强我校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管理,根据《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2005-2006学年校政字20号),对我校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管理工作做如下通知:

一、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录入

1、研究生任课教师于结束考试后一周内完成课程考试成绩评定。

2、研究生任课教师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见附表),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录入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和相关培养环节考核的成绩。

二、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备案

1、备案单位及备案内容

    各研究生课程开课学院应按照每学期《研究生课程开课目录》分博士研究生课程、硕士研究生课程备案本学院开设的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单(任课教师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作为试点,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按照每学期《研究生课程开课目录》,以学院为单位收集、备案全校的博士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单(任课教师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备案要求及工作程序

(1)每学期考试周结束一周内,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应完成本学期课程成绩的录入,并用A4纸打印原始课程成绩单一式两份,亲笔签字后交开课学院留存。

(2)每学期期末,各学院应收集、整理本学院本学期所开设的硕士研究生课程原始成绩单一份、博士研究生课程原始成绩单一式两份(依照研究生院每学期编印公布的《研究生课程开课目录》的数目和顺序),加盖学院公章后装订成册,硕士研究生课程原始成绩册留存本院至学生毕业,博士研究生课程原始成绩册一册留存本院至学生毕业,另一册交存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培养管理科。

(3)各学院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课程原始成绩单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要求为:

* 加装封皮;封皮上写:《 XX学院XX学年XX学期博士(或硕士)研究生课程原始成绩单》  落款为:年 月 日  ;《XX学院XX学年XX学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原始成绩单》,落款为:年 月 日。

* 原始成绩单装订顺序为:① 由本学院承担并开设的全校性公共课(如政治理论、语言基础、方法课等);② 本学院开设的研究生课程(顺序按照每学期装订成册的《研究生课程开课目录》中的课程顺序)。           

*博士研究生分别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一册留存本学院备查;一册提交研究生院备案;硕士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单留存本学院备查。

(4)研究生院每学期期初整理收集各学院报送的上一学期研究生课程原始成绩单(依照每学期编印的《研究生课程开课目录》的数目和顺序),编订《 XX学年XX学期博士研究生课程原始成绩单》存档备查。

(5)各学院应建立完备的研究生课程原始成绩单存档制度,以加强对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的管理,同时,研究生院将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或拟毕业研究生培养材料审核中随机抽查部分研究生课程原始成绩单。

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

2010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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