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下午,苏州校区人文社科前沿讲座第八讲在修远楼119教室举行。本次讲座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轶,为同学们讲解如何通过民法组织社会秩序。讲座由国际学院副院长石佳友教授主持。
讲座伊始,王轶教授以最近在北京某酒店发生的女性住客被劫持的社会热点事件引出本次讲座的主题——民法如何组织社会秩序。接着,王轶教授指出,并非所有的平等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都被纳入民法体系中,只有具有可诉性的社会关系才被纳入民法体系中。
讲座中,王轶教授向同学们讲解了民法在组织社会秩序上的两大利益关系类型:一种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与民事主体之间的冲突利益关系;另一种是民事主体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冲突利益关系。王轶教授指出,民法依据特定的价值取向对上述两种利益关系的确定协调规则,以实现其组织社会秩序的功能。在讲座的过程中,王轶教授还列举了大量的案例,通过案例为在场师生诠释了民法组织社会秩序所秉持的三大原则,即平等、意思自治和公平。
讲座尾声,同学们踊跃地向王轶教授提出了自己对于民法的理解和相关的法律疑问,王轶教授耐心为同学们一一做了解答。最后,同学们纷纷表示获益匪浅,并为王轶教授带来的精彩讲座回以热烈的掌声。
王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秘书长,获评第六届全国十大青年法学家。出版有《物权变动论》、《民法原理与民法学方法》等著作,发表有《民法价值判断问题的实体性论证规则》等论文。
(编辑:郑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