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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校长、伊志宏副校长在苏州校区会见法方合作高校领导

发布时间:2016-09-12 作者:文/陈超 桑明旭 图/华贝 来源:国际事务部

9月12日上午,中国人民大学校长刘伟、副校长伊志宏在苏州校区开太楼贵宾厅会见法国KEDGE商学院校长Thomas FROEHLICHER、董事会副主席Guy MARCILLAT,巴黎索邦大学副校长Pierre DEMEULENAERE,保罗-瓦莱里大学副校长Anne-Marie MOTARD、副校长Maud MORLAAS等法方合作高校领导以及法国驻上海总领事馆教育领事Fabien CHAREIX等一行。苏州校区党委书记兼国际学院、中法学院院长朱信凯主持会见。

刘伟校长首先代表学校对法方合作高校、法国驻上海总领事馆的各位领导表示欢迎。他表示,中法学院是人民大学整体办学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一直给予高度重视和全力支持。在双方工作团队进行多次坦诚和富有建设性的协商和沟通后,最终形成了新的合作协议文本,这充分体现了双方高度的合作精神和对中法学院未来发展的期望。新协议提出增设的专业都是人民大学和法方合作高校的优势学科,希望通过新一轮的合作,进一步提升这些专业的国际化水平,将中法学院的办学事业推向新的发展阶段。

伊志宏副校长与法方合作高校领导讨论了中法高等教育合作、中法学院建设发展等议题。

双方一致认为,中国人民大学中法学院已经有了非常丰富的合作办学经验,并且获得了刘延东副总理亲自颁发的“中法大学优秀合作项目”奖,这足以证明双方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开展的高等教育合作是成功的。中法学院已经完成了首个办学周期,双方均有意愿在下一个办学周期内扩宽合作范围,增加双方共同的优势学科和专业。办好中法学院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工程,四所合作院校都将一如既往地投入优质教育资源,支持办好中法学院,使之成为中法高等教育合作的旗帜和标杆。

随后,双方在开太楼四楼平台举行中法学院合作办学协议草案签署仪式。在刘伟校长、Fabien CHAREIX领事、Thomas Froehlicher校长的见证下,伊志宏副校长代表中国人民大学,Pierre DEMEULENAERE副校长、Maud MORLAAS副校长、Guy MARCILLAT副主席代表法方合作高校,共同签署了用于今后5年合作办学的《中法学院合作办学协议(草案)》。这一草案的签署,标志着中法学院进入了一个新的办学周期。

随着原有办学协议即将到期,中法合作高校双方于2015年11月开始,就新一轮合作办学的法律文本开始进行会商和沟通。经过多达12轮次的会见和谈判,终于拟定并签署了新一轮的协议文本草案,在即将召开的中法学院第二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四所合作高校的校长将签署正式文本。

协议文本草案签署仪式结束后,刘伟校长、伊志宏副校长及法方合作高校领导一行视察了苏州校区校园建设工作,充分肯定了“左岸空间”学生服务中心等暑期工程取得的成效,要求继续立足广大师生需求,为教学科研和学生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

 

国际交流处处长张晓京,中法学院法方院长魏让方,国际学院副院长石佳友等参加了上述活动。

在苏期间,苏州市委副书记、市长曲福田,市委常委、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王翔会见了刘伟校长、伊志宏副校长以及法方合作高校领导。

(编辑:郑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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