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中欧欧洲法项目”周记(第二十二周)

发布时间:2016-03-29 作者:沈逸 来源:国际事务部

伴随着三月的尾声,苏州的天气逐渐暖和了起来。学校里也格外生机勃勃:不仅校园里的树木都长出了新叶、玉兰梅花争相绽放,孔雀台和乐湖也十分热闹——孔雀时而开屏,时而在木上栖息,天鹅在湖中悠然自得地摇曳,大家都在享受春天的阳光。

对于我们欧洲法班级,这一周却格外的紧张,主要有两件事情要完成:一是在周三之前要完成留学基金委奖学金的申请,二是我们这周迎来第一节用法语教学的专业课——由日内瓦大学法学院的Hottelier教授前来苏州校区进行国际人权法第二部分的讲授。

留学基金委的申请手续相对日内瓦大学的申请,已经简洁很多。在上学期末日内瓦大学申请过程中,我们对于很多材料的准备都积累了较为充分的经验,很多材料也都已经准备得较好。因此这次申请手续主要是进行电子版扫描的上传、基金委网站的资料填写,最后将纸质版材料寄往本部法学院。当然,在这次申请中依然有些许的波折,很多文件需要法学院盖章,为此我们麻烦了陈磊老师帮助我们盖章并将文件扫描传送给我们。好在日内瓦大学法学院的录取通知书到来及时,使得我们的申请材料都很齐全,到周三晚上为止,我们的材料已经完全寄送北京。

对于Hottelier教授的到来,我们期盼已久,也是有复杂的心情。一方面,能够在苏州接受国外一流法学教授的教学,实在难得,我们对于上课有着颇多的期待。当然,在另一方面我们也有些担忧,学习法语不过半年时间就要接受纯法语的授课,这不仅是对我们法语能力的考察,也是对我们外国课程学习能力的尝试。石佳友副院长作为人权法课程的授课老师之一,已经为我们讲授了四周的人权哲学基础,让我们对于人权法的基本概念和哲学理念渊源有了较好的认识。

Hottelier教授的授课充满了多重的惊喜。首先,我们发现法语授课没有想象中的困难,班级里的同学基本能接受80%以上,并且可以在上课与老师积极互动,这得到老师的赞张。Hottelier教授不断称赞我们是中国最好的学生( les meilleurs etudiants en Chine) ,并称这让他印象很深刻(impressionnant)。这当然也有教授考虑到我们的语言学习基础,在上课时有意放慢语速,并在用词上有所慎重的因素。这门课程对于我们也是一次很好的激励,并给了我们自信。通过用法语对法律文献进行阅读,并听到法语讲授的人权法的概念、特征和机制,我们对于法语学习有了不一样的体验,更能体会到这门语言的严谨。Hottelier教授的课程十分先进,课程中对于目前国内学者颇为追崇的三代人权理论进行了较为中肯的批评,他认为通过历史进行分类有其局限性,我们不应该拘泥于历史分类,因为三代人权的特征并没有因为这一分类得到很好的分析和认可。这使我们之前在本科学习人权法时的困惑得到了解答,即分类应当注重其意义,当我们无法从分类中总结出有助于更好体现人权内涵和特征时,这种分类方法就应当得到反思。的确,人权的三代分类方法有其历史意义,因为它体现了历史进程中人类社会对于受侵犯人权的认识的进步。然而在当下已经初步建立国际保护机制的情况下,应当从综合视角进行分析,从而为人权在当下的保护提供最有利的理论。

接下来Hottelier教授还会进行一周的讲授,尽管要面临多重的课业压力,同学们依然对人权法的课程充满了期待,也祝愿教授在中国之行愉快!

(编辑:彦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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