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意修身 援法明理
一、 学习: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
汤之《盘铭》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常学常新为人生幸事,在苏州的生活正是如此。原以为苏州的生活会稍显单调,但现在却只感受到充实。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我们在这里解决语言问题,时时能感受到现实与理想的并轨。随着课程的进展,我们从最基础的阶段,进入了横向和纵向的扩展阶段,用石佳友教授的话解释,我们似雏鸟更羽,将从蹒跚学步的幼儿期,进入振翅高飞的进化期。
晨间午后,无论何时来到修院楼412,都可以看到同学们发奋读书的身影;每每此时,都恍若回到18岁的高三时代。一群人为了唯一目标共同努力的时刻,最为单纯也最为幸福,教室里沙沙的落笔声和朗朗的读书声,离开这里之后又能听到几次?古有孙敬头悬梁,苏秦锥刺股,我们在优渥的环境中自不用悬梁刺股,但是我们勤奋刻苦的精神,是否敢于与古人比肩?
二、 读书会:群贤毕至,少长咸集
12月18日,我们在敬斋汇贤厅举行了第三次读书会,阅读书目为《论法的精神》。石佳友教授、莫于川教授、林承铎副教授与同学们一同领略了孟德斯鸠的启蒙思想。莫于川教授是我国公法领域的权威,身在本部四年,除了上课,我们鲜少有机会与莫老师面对面进行学术讨论,这次的机会真可谓五年一遇!本次读书会由石老师开题,沈逸与杨雪峥同学进行主报告。杨雪峥同学对“法的精神”这一概念进行了剖析,并分析了三种政体的原则;沈逸同学将全书庞大的内容体系进行重新整合,尤其对法与气候、奴隶制度、家庭制度、贸易制度进行了逐条分析,他还将欧盟的建立与孟德斯鸠的分析进行结合。随后,莫老师为大家进行了点评,他结合三权分立、违宪审查制度、行政法院制度对孟德斯鸠的思想进行了总结和分析。莫老师没有止于纯理论的分析,而是结合现实,尤其是结合中国法制的现状,对“法的精神”进行了剖析。“群贤毕至,少长咸集”,此处虽无“流觞曲水”,然“晤言一室之内”,亦甚为快哉。
三、 论坛:邦畿千里,惟民所止
《诗》云:“邦畿千里,惟民所止”。意为京都幅员辽阔,人民都愿意在这里居住,其引申意义则是国家美好,人民便有所安定。国家如何才能达到“惟民所止”的境况,是每一位法律人,尤其是深受社会责任观影响的人大法律人应该思考的问题。12月19日,“中国人文社会科学论坛2015——食品安全治理:政策与法律框架”在人大苏州校区举行,我们根据兴趣,聆听了各个会场的内容。我有幸参与了第一分论坛:食品安全监管与食品安全战略,并对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督战略,尤其是“社会共治”框架进行了了解。身在苏州,学习法语之余,我们必不能疏忽专业。从读原著,到观现实,我们也在课堂之外广泛地学习法学知识。
四、 总结: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
至我落笔之时,我们在苏州已经度过了整整十周。我们学习法语,也学习法律;锤炼自己,也认识世界。石教授笑言,你们是我的黄埔一期。我想,黄埔一期是一种希望,也是一种责任。我们期待在苏州的下一个十周,期待在日内瓦学习的第一个十周,期待在国际组织实习或工作的第一个十周。前路任重道远,同仁携手共进。
(编辑:郑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