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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教授讲解财税制度改革

发布时间:2011-12-20 作者:文/图 法律研习社 来源: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

12月16日,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教授做客“独墅湖畔法学论坛”第五十五期,带来了一场题为“法治视野下的财税制度改革思考”的精彩演讲。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局长柏立云,国际学院法律、金融等专业硕士研究生等参加了本次论坛,讲座由法学院经济法教研室徐阳光副教授主持。

刘剑文教授是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编《财税法论丛》、《月旦财经法杂志》、《税法学研究文库》,创设了“中国财税法网”和“中国税法网”。

首先,刘剑文教授回顾了2011年中国的重大税收事件,如沪渝两地试点房产税改革、个人所得税法的改革,以及月饼税的热议和夫妻财产加名税的征收。就美国福布斯发布的中国税负痛苦指数排全球第二的问题,刘剑文教授指出,要考虑国家宏观税负水平而不能单纯看税负轻重,同时应当考虑纳税人收入增长、GDP的增长与税收收入增长的关联性,结合国情,考虑纳税人心里承受力。与其关注税痛指数,不如关心公共品提供,政府预算公开、透明和法治化等问题。

其次,刘剑文教授分析了我国近年税制改革的主基调―― “减税”。但减税力度、超收收入、民生保障等问题也当引起重视。

再次,刘剑文教授提出了“十二五”期间税制改革的取向,重点强调了四个方面:一是税制改革需要与通盘配套改革形成紧密互动关系;二是税制改革需要与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密切结合;三是税制改革要与优化分配格局、调整分配关系配套;四是税制改革要与走创新型国家道路、“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科技兴国”的取向相呼应。

最后,刘剑文教授重点分析了中国税制改革的法治思考,提出了四大问题:税收法定主义的坚持、税人权利的保护、入分配改革与税法创新以及支出公开、透明与法治化。

在互动环节,刘教授解答了同学们提出的问题,并对税法研究生的职业规划给出了建议。

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柏立云局长作为评议嘉宾,结合自己税收实践工作经历,就税收制度设计如何确保科学合理、分税制改革如何进一步推进、法律财经类学生的职业规划等问题发表了见解。

主持人徐阳光副教授对全场讲座做了精彩总结,讲座在同学们的热烈掌声中结束。

(编辑:任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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