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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2012届优秀毕业生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09 作者: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 来源: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

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关于评选2012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班级:

为切实做好我院2012年毕业工作,进一步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培养杰出人才,按照学校通知要求,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将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院统招统分的2012届全日制毕业生,在职、委托、定向培养的毕业生不参评

二、评选项目

院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市级优秀毕业生。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

(二)积极要求进步,关心集体,热心公益活动,在校期间表现突出,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各门学习成绩优良。

(四)参评市级和校级优秀毕业生应至少获得1次市级或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五)对于已落实去向并签约的毕业生因个人原因变更原先意向的,除按学校有关违约规定程序办理外,不得参评优秀毕业生。

(六)离校前有不良表现的获奖者,学校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

(七)家在内地,主动要求到西部和边远地区工作或为学校做出过突出贡献的可适当放宽标准。

四、评选程序

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各环节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一)学院拟订具体评选方案,发放至各毕业班级。

(二)班级初评,报学院学生事务部。

(三)提交院务会讨论后,公示3天。

(四)上报学校学生处审核、公示。

(五)学校审核通过,公布2012年校级、院级优秀毕业生名单及市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

(六)校级、院级优秀毕业生填写《中国人民大学2012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1市级优秀毕业生需填写《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2

五、评选人数

(一)市级优秀毕业生推荐人数为各班级2012届毕业生人数的5%。参评市级优秀毕业生的学生需提交个人事迹材料,内容包括个人学习、社会工作情况、在校期间取得的成绩和奖励,以及成长背后的故事。

(二)校级、院级优秀毕业生评选人数均为各班级2012届毕业生总数的7.5% (在职、委托、定向培养的毕业生不算在基数内)

班级具体名额请咨询班主任老师。

六、报送要求

请各班级于515(周二)上午11:00前,以班级为单位,电子版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icruc205@163.com , 并将纸质版材料交至开太楼205室。

联系人:老师62605218  老师、庞伟 62605251

点击下载:附件1:中国人民大学2012届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

点击下载:附件2: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

点击下载:附件3:2012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doc

注:附件1中,学生类别填写硕士或博士;学院填写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奖励等级填写校级、院级。附件2中,学校填写中国人民大学。

 

                                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

20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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