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关于2023年学习类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09 作者:学生事务部 来源:学生事务部

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

关于2023年学习类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校本部学生处通知要求,按照《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修订)》规定,结合苏州校区实际情况,为奖励在学习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校区将对2022-2023学年学习优异的学生进行奖励,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科生学习类奖学金项目包括:学习优秀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学习进步奖学金一等、二等。其中,学习优秀奖学金特等包含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京东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一等含学校学习一等、中国农业银行奖学金。

研究生学习类奖学金项目包括:学习优秀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其中,学习优秀奖学金特等含苏州工业园区奖学金。

每名学生每学年至多获得一项学习类奖学金。

二、奖励对象与参评条件

各奖项奖励对象和参评条件有所不同,详见人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zz.ruc.edu.cn)公布的各奖项评审细则。补充说明如下:

(一)参评学生须在规定的评奖考察时段内,未受过任何违纪处分,未受到通报批评,无违纪行为。

(二)凡考察学生在20222023学年表现的奖励项目,考察时限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三)学习优秀奖学金评审以2022-2023学年所修全部课程平均学分绩作为主要指标,评审等级排序主要以同年级同专业排名为主要依据(以2023年10月9日排名为准),若排名一致则依次比较平均学分绩点、优秀科目数、良好科目数、总学分绩。

(四)本科生学习进步奖学金评审主要考察上一学年在学习方面取得明显进步的情况(本科二年级同学主要对比一年级上下两个学期的学习情况),建议各专业按专业排名进步情况来评,若排名进步情况一致则依次比较平均学分绩点、优秀科目数、良好科目数。

三、评审程序

(一)校区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评选、公示,并将候选学生名单上报校学生处。

(二)校学生处组织对各奖项推荐人选资格进行审核,组织评审并确定拟授奖人选,校级公示后报学校审批后,确定各奖项获奖人选。

四、评审注意事项

(一)已经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再参评学习学术类奖学金。

(二)2022-2023学年第2学期末转专业的学生在原就读班级参评。

五、奖励评审工作要求

(一)请各班级做好奖励项目宣传工作,确保班级学生了解奖励项目信息,包括奖项设置、评审程序和评审结果。

(二)所有评审均应遵循“公正、公开、公平”原则。班级上报名单前须经过班级范围内公示,广泛听取师生的意见,及时处理异议。

(三)各奖项须严格按照奖励范围和条件进行评审,具体要求按本通知和各奖项评审细则执行;奖励名额按《苏州校区2022-2023学年学习类奖学金名额分配》执行,不得超出分配额度,班级具体推荐名额请咨询班主任老师。

(四)对在评奖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个人将按照《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修订)》的相关规定处理。

六、材料提交说明

请各班于10月12日(周四)下午17:00前,将电子版“学习优秀类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以“**班级奖学金申请材料”命名,发送至szruc203@163.com邮箱。以班级为单位,不接受以个人形式提交申请材料。

联系人:杨老师 0512-62605251


苏州校区学生奖励荣誉评审委员会

2023年10月9日

附件:学习优秀类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

 

更多 >> 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