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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24-09-27 作者:研究生部 来源:研究生部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 2025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

按照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和中国人民大学 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特制订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办法。

一、基本概念与要求

(一)有关定义

    推荐免试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高等学校按 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经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招生单位直接进行复试考核的选拔方式。

    本办法所称接收,是指招生学院对报考本院的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进行的复试和录取。

    我院硕士推免生的接收工作,均适用本办法。

(二)工作要求

    我院将推免接收工作作为“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推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对其高度重视,确保接收过程严肃合规、顺利平稳。

    接收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含学术不端者)不予录取。

    在对考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素质能力的考核。

二、推免生申请条件

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是获得本科所在高校给予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资格经本科学校所在地区省级招办审核通过后方有效。其他具体条件如下: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专业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排名均在本专业名列前茅,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原则上要求参加国家英语六级考试且成绩达到 426 分(含)以上(或具备同等水平,如其他种类的外语国家级考试成绩证明等)。

    应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申请人,应满足本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及有关专门文件要求。

三、申请方式、复试办法及要求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须按教育部和我院相关规定,在9月27日前,在我校推免生信息采集系统(https://yjsfs.ruc.edu.cn/tp/zs/login/toLogin/tm)和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两个平台填报报考信息,完 成网上报名、缴纳复试费,两个平台填报的信息应当一致。请申请人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微信订阅号以及我院网站通知。

(二)复试办法及要求

    国际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推免生的考核工作,依据本办法制订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并按规定在我院网站公布。复试命题、评卷等相关工作参照我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2.我院对申请人进行审核、筛选,确定推免生复试名单,与相关复试安排一并在本院网站公布,并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

3.进入复试名单的申请人,须按规定在“推免服务系统”接收、确认复试通知,并在规定的时间缴纳复试费、参加复试。

4.申请人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

(2)本科前三学年成绩单,须加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提交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4)个人简历纸质版原件、扫描件,和其他证明材料(如已发表论文、各种获奖证书等)的复印件、扫描件。

5.我院依据有关办法和规定组织推免生复试工作,并做好复试记录,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6.推免生复试的形式和内容:

(1)复试采用笔试、面试形式。

(2)复试内容包括:

①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50分)。专业课面试主要考查对本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等,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其他知识技能等。

②英语面试(含口语和听力,满分50分)。

③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

④笔试科目为:经济学综合(含计量经济学)。

复试重点考查推免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及专业能力、学术涵养、科研志趣、创新潜质等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7.复试成绩计算:

(1)专业课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90分及以上,英语面试成绩30分及以上,方视为复试合格。

(2)现场复试总成绩为专业课笔试成绩、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英语面试成绩之和。

(3)对于非专项计划现场考核合格的营员,按照现场复试总成绩分专业方向排序,确定优秀营员名单。现场复试总成绩相同者,则依次按照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英语面试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序排列,直到排出序次为止,以便择优推荐。

(4)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营员,我院将按照现场复试总成绩分专业方向单独排序,确定优秀营员名单。现场复试总成绩相同者,则依次按照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英语面试成绩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序排列,直到排出序次为止,以便择优推荐。

8.复试结束后,我院汇总复试成绩并对成绩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按照相关规定对考生公布复试成绩。

四、组织接收

(一)复试结束后,国际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院制定的推免生接收工作办法及拟招生人数,确定拟接收名单。

(二)对于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已通过参加暑期研学营,被我院考核并获得优秀营员的考生,我院将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向学校优先推荐接收。

(三)我院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应在我院规定的时间内确认是否接受我校发送的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

(四)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汇总各院系拟接收名单并进行初步审核后,按照学校相关程序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按教育部要求进行数据上报。

(五)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及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公示。考生若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或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提出。

五、其它事项

(一)推免生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或因违规违纪违法受到处理处分的学生,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我院将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已经被录取的推免生必须在录取当年学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推免工作相关人员有近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回避。

(四)我校推免生接收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执行,如本办法与教育部最新文件内容不一致,应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五)本办法由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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