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纲要(2006―2020)》,配合国家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的实施,加强我校研究型大学建设和重点学科发展,提升我校人才培养水平和科学研究水平,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10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将相关工作的说明、流程、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学院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发挥全院师生的积极主动性,统一部署、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2010年选派工作要求做好本学院学生的选派工作。
一、选派计划
1. 我校2010年公派研究生项目名额共71名,包括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我校2010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拟按此规定名额的120%(即86名)上报,各学院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生应按照1:1的比例推荐。
2.国家鼓励联合培养博士生在双方高校协议基础上获得联合博士学位(Joint Degree)或者双博士学位(Double Degree)。
3.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6―24个月,由申请者根据研究工作需要和双方导师协商确定。
4. 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此外,对少数赴国外一流高校,一流专业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如其学科专业确为国家急需、且难以获得外方学费资助,特别是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专业,可提供学费资助。
5. 留学人员应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或国际知名的研究所、实验室,国别不限。
6. 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三、申报范围
凡我校201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研究生
四、选派条件
1. 申请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②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达到校内推荐免试研究生水平;在读硕士生、博士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外语水平符合国外院校的语言要求。
③身心健康,能适应出国留学生活。
本项目选派范围暂不包括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尚未执行人员、已获外方全额奖学金资助人员以及正在境外学习、工作的人员。
2. 类别条件:
①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为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博士一年级学生。申请时需提交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雅思、托福外语考试成绩单或外方院校或导师出具的外语合格证明,学校学籍证明;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对于拟前往如哈佛、耶鲁、牛津、剑桥等世界一流高校、一流专业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如其学科专业确为国家急需、且难以获得外方学费资助,特别是人文应用社会科学专业,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通过后将给与学费资助(不包括国外院校收取的注册费)。
申请学费资助者应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学习成绩优秀,核心课程在优良以上,国外导师应有极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是所从事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②联合培
3. 选派的重点学科专业领域:
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中确定的重点领域及优先主题、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和基础学科、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我校“985工程”二期建设科技创新平台、“211工程”重点学科研究领域;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领域;创新团队、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实验室等涉及的学科领域。
4. 符合有关奖学金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上的项目指南中各个具体项目的要求。
五、派出渠道
1、依托学校现有校际交流、科研交流以及研究生指导教师与国外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的合作渠道。我校与国外合作项目详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站(http://io.ruc.edu.cn/)。
申请学生要充分利用我校与国外大学的校级间协议项目以及导师与国外的合作渠道,并以此进一步巩固和推进我校与国外大学的合作研究。
2、利用教育部、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与国外大学/科研机构合作项目渠道。(请参阅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2009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一览表》,网址为:
http://www.csc.edu.cn/Chuguo/d3315bd2efd54f3aa8844fd3702e4b75.shtml)
六、时间安排
第一批选拔(含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
时间 |
工作内容 |
负责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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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通过多种渠道联系和落实海外留学院校。 |
各学院 及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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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学院推荐的留学候选人完成留学基金委网上申请,并向学院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所需之书面材料(参见附件1); (留学基金委网址:www.csc.edu.cn 留学基金委报名网址:http://apply.csc.edu.cn) 2、学院审核候选人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属实; 3、学院填写每个候选人的《单位推荐意见表》,申请人的2套申请材料分别排序; 4、教务秘书登陆研究生院系统,进入《学籍及出国管理》中的《出国申请》,填写并打印本学院相关候选人信息(本科生候选人不用录入),主管领导签名后加盖公章; 5、申请人为我校研究生的,学院需将其申请材料提交到研究生院。 6、申请人为2010届本科毕业生的,学院需将其材料提交到招生就业处。 7.同时请各学院将推荐学生的《单位推荐意见表》中的推荐意见电子版汇总后通过研究生院信息系统以文件专区的形式发给研究生院培养办王大庆。 |
各学院 及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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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处审核申请人材料,并向国际交流处提交审核结果。 国际交流处将推荐审核结果报请主管校领导签批,并上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
研究生院 招生就业处 国际交流处 |
2010年5月 |
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录取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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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选拔(仅选拔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类别)
时间 |
工作内容 |
负责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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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通过多种渠道联系和落实海外留学院校。 |
各学院 及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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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学院推荐的留学候选人完成留学基金委网上申请、体检并向学院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所需之书面材料(参见附件1); (留学基金委网址:www.csc.edu.cn 留学基金委报名网址:http://apply.csc.edu.cn) 2、学院审核候选人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属实; 3、学院填写每个候选人的《单位推荐意见表》,申请人的2套申请材料分别排序; 4、教务秘书登陆研究生院系统,进入《学籍及出国管理》中的《出国申请》,填写并打印本学院相关候选人信息(本科生候选人不用录入),主管领导签名后加盖公章; 5、申请人为我校研究生的,学院需将其申请材料提交到研究生院。 6、申请人为2010届本科毕业生的,学院需将其材料提交到招生就业处。 7.同时请各学院将推荐学生的《单位推荐意见表》中的推荐意见电子版汇总后通过研究生院信息系统以文件专区的形式发给研究生院培养办王大庆。 |
各学院 及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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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处审核申请人材料,并向国际交流处提交审核结果。 国际交流处将推荐审核结果报请主管校领导签批,并上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
研究生院 招生就业处 国际交流处 |
2010年6月底 |
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录取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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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国家这一项目的重要意义,从贯彻落实人才强国战略、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及学校师资培养的角度出发,根据本单位学科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切实选拔出优秀学生赴国外一流院校学习,以逐步打造国际人才培养及交流平台,建立国内外稳定持久的学术交流渠道,提升本学科的水平和国际地位。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招生就业处 国际交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