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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昆山市文化发展研究中心招聘工作人员

发布时间:2011-03-03 作者: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 来源: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

昆山市文化发展研究中心是在昆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关心支持下,于2008年5月成立
的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能是参与全市文化建设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制定、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以及有关部门委托的科研项目、开展昆山本土文化研究及应用,为市委市政府制定文化发展政策提供决策参考。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2名。
 一、招聘条件
 具有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31日后出生)
,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有突出研究成果者可放宽至40周岁;符合所报岗位的具体要求;户籍不限(江浙沪地区优先考虑)。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1.传统文化研究室工作人员1名
 2.文化发展与应用研究室工作人员1名
 三、具体岗位要求
 1.传统文化研究室
 文史哲类专业。要求对江南传统文化有较深研究,有较强的文化现象分析和总结能力,
有相关论文、专著发表或出版。
 2.文化发展与应用研究室
 文史哲类专业。要求对城市文化发展规划有较深研究,对大型文化品牌活动策划有较丰
富经验,有相关论文、专著发表或成功策划案例。
 四、报名办法
 采用现场报名与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1年3月4日3月20日
 2.报名地点:昆山市文化发展研究中心综合办公室(昆山市前进中路409号,文广局7楼
)。
 3.报名方式:应聘者下载《昆山市文化发展研究中心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填写
后可直接交至市文化发展研究中心综合办公室或通过EMAIL发至
kswhyj@163.com
 应聘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和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证书、证明
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及生活近照1张。网络应聘者将所需材料复印件以信函方式寄出。邮政编码:215300
 4.报名注意事项:应聘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应聘条件如实申报。
 五、资格审查和组织初选
 根据公开招聘的资格条件,由昆山市文化发展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
应聘者进行初选。按招录指标1:6的比例确定复试人员。获复试资格的人员需提供应聘材
料原件,由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遇有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初选名单。
 六、复试及录用
 1.根据职位需要进行专业知识笔试和面试。
 2.面试采用演讲与面谈的方式进行,重点考查应聘者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
 3.根据复试成绩(笔试占40%,面试占60%)按招聘单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复试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无合适人选时,岗位可空缺。
 4.如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按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替补。
 5.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6.体检合格人员按《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办法》实施考核(政审)。
 7.经体检、考核合格后,录用名单在昆山人才网(
www.kshr.com.cn)公示一周。公示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将有关雇用材料报市人社局审核并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新录用人员实行雇员制,期限为二年,期满后考核合格转聘用制。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好中择优”的原则,严格秉公办事,严禁
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严肃查处。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1257371237。
 

 本简章由昆山市文化发展研究中心负责解释。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昆山市文化发展研究中心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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