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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江苏省如皋市部分学校面向2024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22 作者: 来源:

为优化师资队伍结构,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促进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全面建成“高质量教育县域样板、长三角北翼教育名城”,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江苏省如皋市部分学校面向2024届毕业生公开招聘30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数量

详见《江苏省如皋市部分学校面向2024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3.1987年11月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到1982年11月以后出生);

4.2024届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5.本科或研究生阶段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双一流”高校毕业生;

(2)本科或研究生阶段师范类专业毕业,且担任过班级(党团组织)委员或院系及以上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职务满1学期(任职时间截至报名之日),或获省级及以上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奖项,或获院系级三等及以上奖学金,或获院系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

(3)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校一等及以上奖学金,或校级及以上专业技能竞赛奖项,或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称号(如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等),或校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或为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

6.具备教师职业所需的综合素质和报考学科相应的专业技能,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江苏省如皋市部分学校面向2024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

(1)持有规定类别的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岗位代码25-27的中职专业课暂未取得的拟聘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后三年内取得符合规定类别的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终止如皋教育系统事业编制人事关系;报考其他岗位的暂未取得的拟聘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符合规定类别的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否则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2)报考学历、学位所修专业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资格条件中专业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学校需要的专业。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2)如皋籍2024年毕业的江苏省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

(3)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因卖淫、嫖娼、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方面的行政违法记录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被开除公职的;因虐待、性骚扰、体罚或侮辱学生等情形被解聘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后不满3年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招聘方式等更多详细信息请点击:

江苏省如皋市部分学校面向2024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_企事业单位招考_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91job.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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