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夯实我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我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教师33名。为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
本场招聘公办教师33名,具体岗位详见《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教师计划及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博士研究生:指纳入国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或国(境)外高校的通过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并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具有国家承认本科以上学历的在职教师,且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曾获得以下荣誉称号之一:
(1)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中小学班主任、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课教师、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工作者。获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证书的教师。获得过国家级及以上奥林匹克竞赛金牌或指导学生获得过国家级及以上奥林匹克竞赛金牌经历的主教练员(主要指导教师);
(2)省级(含副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或评定的荣誉称号:“特级教师”、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及相当荣誉称号;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等;省级现场课堂教学竞赛二等奖以上获得者。
(3)现任市级名校长、名教师和名班主任。在南海区学校任教的在职教师可放宽至现任区级名校长、名教师和名班主任。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招聘对象还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所学专业或现任教学科(指教师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等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具体参考《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4.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放宽至50周岁以下。
5.具备与教学岗位相应或以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并在报名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的博士研究生报名时暂无法提供的,须于进入体检环节前提交承诺书,承诺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聘用合同。
6.符合招聘公告及职位表规定的其它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组织部官方平台(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址:http://zuzhibu.nanhai.gov.cn/cms/html/nhzg/index.html)、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网址如下: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zfbm/qjyj/rszp/)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以网络报名形式进行,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与要求
考生在2023年3月20日8:30至3月22日17:30期间(逾期不接受报名)登录“南海区教师招聘系统”进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报名材料,详见《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教师考试报名材料上传清单及要求》(附件3)。
报名期间,考生可以登录招聘系统进行报名信息填写、报名材料上传及应聘岗位选择。报名结束后,考生不能变更或后补报名信息、材料、应聘岗位。考生须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及上传报名材料,并对所填信息及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负责。
2.“南海区教师招聘系统”登录方式
(1)扫描以下二维码登录:
(2)关注“南海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教师招聘”栏目登录。
(三)视频评审
由招聘单位对考生的系统上传的试讲视频进行评审,并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不低于1:5比例推荐人员进入考试环节。如符合推荐条件人数比例不足1:5,但大于等于1:2的,可按实际情况推荐进入考试;如符合推荐条件人数比例小于1:2的,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视频评审成绩总分100分,合格线70分,成绩不计入考试成绩。视频评审成绩及推荐结果在系统公布,考生可在3月24日上午12:00后登陆系统查询。
考生报名期间须在招聘系统上传本人试讲视频,具体要求如下:试讲视频要求视频中需呈现报考者本人的全过程教态和语音表达等,试讲内容为报考对应学段岗位的学科课程,教材自选、章节自选,大小控制在100M以内,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格式不限。
(四)现场资格审核和考试
被推荐进入考试环节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核。考生不按时、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或现场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分专业技能测试(试讲、说课、实操等形式之一)和答辩两个环节进行。考试成绩由专业技能成绩(占60%)和答辩成绩(占40%)组成,总分100分,合格线70分,考试当天公布成绩。
各招聘单位现场资格审核和考试具体安排将另文公告。
(五)体检
按照同岗位合格线以上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员。体检以《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为标准,统一安排体检。考生不按时、按要求进行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招聘单位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招聘单位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选,名单在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组织部(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官方平台、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未接有效投诉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或未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招聘单位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办教师相关管理制度
(一)聘用制
本次招聘教师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实行聘用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二)试用考察制
本次招聘教师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区教育局和招聘单位组成考察小组,对试用人员进行考察。符合考察要求的,予以继续聘用,按照我区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进行职称评聘;不符合考察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
(一)本方案含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年龄、年限计算截止时限均为2023年9月1日。
(三)考生填写信息及上传资料失误、不完整、无效(包括不清晰、不准确)导致审查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南海区教育系统在编(含试用期)教师、已通过南海区教育系统2023-2024学年公开招聘考试并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2.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5.近三年参加我区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并已进入体检及之后环节但自行放弃资格,或违约不按期到岗的人员。
6.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对象或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附件4
政策咨询电话:0757-86335435、86232590
监督投诉电话:0757-86237161
本方案解释权归南海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下载链接)
1、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优秀教师计划及岗位表.xls
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教师考试报名材料清单及要求.xls
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