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上午,苏州校区在开太楼第一会议室召开首届教授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管委会副主任兼国际学院院长、中法学院院长、苏州校区党委副书记、丝路学院副院长、教授委员会主任黎玖高主持会议,苏州校区党委书记方蔚玮出席会议。首届教授委员会除2名委员请假外,其余12名委员全部参加会议。会议表决产生教授委员会副主任、秘书长人选,讨论通过了中法学院拟聘专业责任教授名单,与会委员还围绕校区发展及教授委员会建设等主题展开座谈。
自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正式成立至今,中国人民大学在苏办学已步入第二个十年,苏州校区正处于由平台型办学模式向平台型与学科型并重办学模式转型的重要时期,在此背景下,首届校区教授委员会的成立对于健全和完善苏州校区内部治理结构、凝聚校区学科建设力量、有效发挥教授在学术事务中的引领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校区实现可持续发展、助推学校双一流建设的一项关键举措。
首届教授委员会委员名单根据《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教授委员会章程(试行)》,经过邀请和提名程序,经校区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审议后最终拟定。委员由校区具有教授及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或被聘为教授岗的校区在职教师或技术人员,以及分管校区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的校区领导(含法方),及其他具有教授职务的长期派驻或连续派驻教师构成,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会议伊始,委员会主任黎玖高宣读了首届校区教授委员名单,按照首字母排序本届委员包括:陈满华、陈默、冯寿农、江晓丽、黎玖高、李海洋、孟庆轩、魏让方、王鹤菲、相广平、徐星美、朱来义、周泽民、赵国庆。随后,经委员会主任黎玖高提名、全体参会委员审议表决通过,由魏让方、江晓丽担任委员会副主任,徐星美担任委员会秘书长。此外,委员会还讨论通过了中法学院拟聘专业责任教授事宜,分别拟聘冯寿农、刘瑞、许荣、郑志勇、周文霞五位教授担任中法学院法语、国民经济管理、金融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责任教授。最后,委员们围绕会议组织程序、本科专业课程安排等主题展开座谈,讨论热烈而有序,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建议。
校区教授委员会致力于维护校区学术声誉,提高校区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水平,促进校区事业发展。在校区具备正式成立学术委员会条件之前,由教授委员会代行学术委员会部分职能。教授委员会全体会议今后将于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在委员会闭会期间,委员会主任可根据需要召开主任办公会,委员会秘书处设在校区人事部。
(编辑:陈文妍)